想起一句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有些东西,得到了,也许,的确是幸运的。但是,如果它失去了,也许,从一开始,它就不属于你,所以,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强求。

  这句话,说给你听,也说给我自己听。

  有时候,我很执着于有些东西。想得到更多的爱,想得到更多的钱,想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的确,要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但是,有些东西,即便争取了,也许还是得不到。

  那么,不如就放手吧,因为,它原本就不属于你。

  是的,能够失去的,它原本就不属于你。

  生命中,有更多美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去追求。

  加油,追梦人。

  作者:一只上岸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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