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和埃丽儿出席一个朋友间的聚会。席间,他们与一个圈中有名的潮流分析家聊得火热,话题是抱怨洗衣服的时候总是会丢掉一只袜子,大家轮流贡献些好点子,怎样才能把坏事变趣事。

埃丽儿说:丢掉的袜子很难找回来,剩下那只怎么办,这是一个问题,我们干吗不把它变成一件有趣的事情,而不用为找袜子浪费时间。说实在,我讨厌成双成对的袜子。

宴会结束后,斯托脑袋里还盘算着这事,睡在床上的时候,他突然一蹦而起,脑子里冒出的点子让其觉得很兴奋:袜了为什么一定要配对呢?奇妙的搭配不是更有趣?

第二天,他找来埃丽儿,再拉上另外两个朋友詹森多斯和莱斯利乔纳森一起商量卖袜子的可能性。商量之后,首先达成销售对象共识8~12岁的少女,她们本身就是经常丢袜子的主力军。卖混搭袜子本身就像某种恶作剧,为了满足人们买袜子时抱的幽默感心理,所以定下来袜子要用明亮轻快的颜色,迎合那个年龄群的少女的审美爱好。

随后,他们决定,把袜子设计成漂亮的装饰品,让年轻人通过混搭自由地表达自我。每只袜子的设计都采用一种经典图案,波尔卡圆点、条纹、心型、花朵或波浪,有4个系列:传统系列、惊艳系列、前卫系列和幽默系列。另外,每只袜子都有一个特别编号,比如惊艳4号,或者前卫25号,这样便于收藏袜子,就像收藏棒球卡、麦当劳的小玩具,使人们越买越想买。如果凑齐一整套134只袜子,就能产生8911种搭配。想象一下以下的情景足够一个人连续穿24年,每天都是不重复的搭配;还可以连续穿67天,不用洗袜子。

虽然这些袜子的款式设计看上去很随意,甚至有点滑稽,不过为了平衡,不过于浮夸,设计者在用色与图案上选用经典搭配,所以整体效果还不错,错配却和谐,而且什么时候穿都不会过时。

袜子出来后,不仅是美国的少女,而且似乎所有年龄层的女性都对它很钟爱,有些祖母本来为孙女买袜子,后来反而买给自己。而且,他们发现,摆在儿童架上最大码的袜子很快就卖光了。因为所有女性都有女孩儿情结,她们希望再当一回小女孩儿,尤其是和女儿、孙女一起穿的感觉,更是奇妙。

离经叛道的创意,加上出色的设计,让产品风靡全美,两年时间,已拥有600多家专卖店,资产价值达到几亿美元。接下来,他们已经不满足于只做少女市场和袜子市场了,在创办者的设想里,将要生产出适合不同年龄的错配袜子,从男孩儿、婴儿,到成熟女性,甚至成年男性,他们还希望把业务从袜子这种单一商品拓展到书籍、拖鞋、床上用品、睡衣和其他衣物服饰。

打破你的思维,把袜子一只一只出售,很多时候,成功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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