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宁夏慈善总会了解到,2019年度“幸福之光”孤儿励志奖学金项目现已开始报名申请,凡2019年考入高中、高职(大专)、本科且具有宁夏户籍的孤儿均可申请。

本项目为一次性奖励项目,高中录取生的发放标准为每人1800元;高职(大专)录取生发放标准每人260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录取生每人3600元。

申请时间至2019年11月1日,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奖励条件或自动放弃。申请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学习勤奋,需准备《“幸福之光-孤儿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考入学校的学生证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接收助学金的银行卡复印件(如留监护人银行卡,需一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符合条件的散养孤儿应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审核并在《“幸福之光-孤儿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盖章同意后,到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符合条件的助养孤儿应向所在助养机构提出申请,经助养机构审核盖章同意后,到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各地民政局初审后,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证明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宁夏慈善总会。报送名单需在2019年11月15日前提交至宁夏慈善总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复审通过后,将由宁夏慈善总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宁夏慈善总会将把奖学金一次性拨给各地民政部门,由各地统一发放。

该项目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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